会计法规与税法差异
《会计法》是会计核算工作最高层次的规范,《税法》是调整税收征管关系的规范,二者在目的、要素、执行规范、核算原则、计量属性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企业若对差异识别不充分、评估不准确、处理不恰当,极易出现过失性的少缴税款、漏缴税款、不缴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就会面临补、罚、滞的税务风险。
“放管服”改革、“双随机”稽查、“金三”大数据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推进和“双随机”稽查模式的常态化全面推开,税务机关依靠金税三期系统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和自动化税务监管能力,能更高效地识别和查处纳税人的不合规行为,监管更具靶向性。企业不分规模大小、行业类别,遭遇税务随机稽查的概率与日俱增。而据相关资料显示,近90%以上的企业在面临稽查检查中都涉及不同程度的税务问题,涉税风险犹如雷区,一旦引爆,对任何企业而言,都可能是致命一击。
企业“重核算、轻税法”
对企业而言,95%的中小企业未设立税务职能部门,仅仅设置最基础的或兼职的办税员岗位。企业财务人员大多出身财会专业,长于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而对于税法则是“无师自通”或“摸着石头过河”;企业法务人员往往精于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却“不懂财务、不懂税务、不懂税法”。企业在遇到难度大、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的涉税事项处理时,往往“无所适从”,企业涉税法律风险防控几乎处于空白地带。
四部门联合启动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
2019年6月以来,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共同启动了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这意味着各部门之间打破了“信息孤岛”,信息共享机制更加紧密、通畅和便捷,也意味着国家对企业的监管更加严格。在“互联网+监管”的模式下,企业信息更加“透明化”,风险无处不在。